第三章 行业管理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成立于2015年5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成立,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直接领导,开展防盗报警产品、实体防护产品、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等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认证的专业机构,是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合格评定的认证运作实体。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由20余名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长期从事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标准、检验等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拥有注册工厂检查员60余名,办公场地约400平方米,综合受理大厅约700平方米。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主要依托于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下属有七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检测中心,拥有自有实验室--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
    产品认证业务范围涵盖了如下产品:
  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范围--防盗报警产品、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认证(GA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范围--防盗锁、防盗安全门产品、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产品、公安无线通信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等。
  机构自有认证业务范围--汽车防盗报警系统、智能联网产品(网络安全)、安防实体防护产品等。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坚持客观公正、规范准确、优质高效、服务安全的质量方针,努力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认证服务。
    地址:上海市岳阳路76号
  负责人:陆曙蓉
  电话:021-64336810转1707
  联系人:宗筠
  电话:021-64318599
  网址:www.cspsh.org.cn

  2018年,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三所认证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和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的各项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放管服"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大力倡导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认证流程,努力提高了认证服务水平,获得了企业、客户的一致好评。顺利通过了各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在技术能力、公正性保持、人员结构、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认证业务和工厂检查
  截至2018年12月底,三所认证中心保持有效强制性认证证书775张(包括防盗保险箱柜246张),获证的境内外企业255家(包括防盗保险箱柜企业102家)。有效自愿性认证证书134张,获证的境内外企业39家。
  2018年,安排对境内外企业工厂检查207次。其中,境内初始工厂检查25家企业,监督工厂检查174家企业。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际合作局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完成了4个境外工厂检查团的组团工作,对4个国家的8个认证企业进行工厂检查,全部按期返回,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
  二、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
  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认证〔2015〕76号),明确了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是促进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整体服务能力的要求,是促进产品创新、产业升级、推动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引导消费,进而助力"中国制造2025"的必要举措。在2017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上半年召开多次会议修订了智能联网产品技术规范和认证实施规则,经公安部同意及国家认监委备案,三所认证中心目前已开展智能联网产品网络信息安全自愿性认证工作。
  同时,为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证产品的质量,依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同意开展, "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认证工作的批复》(公科信标准〔2018〕75号)的要求,三所认证中心已全面开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GA认证工作。
  基于以上两项自愿性产品认证充分的准备工作,2018年9月19日,三所认证中心于上海召开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智能联网产品(网络安全)自愿性认证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自愿性认证联合发布会,邀请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认监委相关领导及190多家企业参会,与会人数达到近300人。会议就两类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做了宣贯及解读,并介绍了业务申请流程,三所认证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推广工作又向前迈开了一大步。
  三、机构自身建设
  2018年1月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了总第573号公告,三所认证中心经过评定,满足了《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2),予以认可,准予在获准认可的产品认证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
  四、有效、规范实施认证制度
  按照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三所认证中心接受了国家认监委提出的行驶记录仪产品的3C专项监督检查,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组的现场检查工作,顺利通过了监督检查。
  2018年11月26日-2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三所认证中心进行了2018年度监督评审,顺利通过了办公室评审和现场见证评审。
  五、认证课题研究
  三所认证中心积极开展认证课题研究,参与了国家认监委研究院牵头的"国家质量基础共, 性技术研究和应用"2018年度重点专项课题研究,子课题名称为"智能联网产品互认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该课题于2018年7月1日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三年,项目主要内容为分析研究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区域、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贸易畅通, 需求,建立区域互认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遴选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区域、上合组织区域国家重要贸易产品(如智能联网产品)等,开展合格评定要求、技术标准、认证规则和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差异性研究,突破典型产品互认关键指标选取、影响因子确定、认证等效性评价数学模型构建等关键技术,形成不同类型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实施方案和技术准则,并在试点区域国家示范应用。这将为三所认证中心中心国际认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六、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三所认证中心持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新增8名工厂检查员,为下一步工厂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充分认识到机构的建立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工厂检查员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是认证机构不断发展的关键。2018年,三所认证中心在中心管理层的领导下,先后组织了多次人员持续培训。其中,专门针对智能联网产品自愿性认证的相关人员,介绍了认证中心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认证知识。此外,认证业务管理平台经多次修改完善,已逐渐投入正式运行,中心组织全体工厂检查员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了业务平台的操作方式。通过培训,工厂检查员总结问题,交流经验,提升了认证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从而为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积极落实3C标志购买发放新政策
  2018年,国家认监委发布了第10号公告,规定3C标志发放由认证机构负责,三所认证中心积极响应,于2018年4月28日与国家认监委指定单位签订了供货协议,并于5月1日起正式开展标志发放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3C标志的购买发放工作。同时,利用中心官网进行宣传,将3C标志管理改革真正落到了实处。
  八、积极落实信息化管理要求
  三所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已实现了业务受理、工厂检查任务分配、检查员任务的文件下载、工厂检查后资料上传、技术评定、人员评价、证书自动生成等覆盖认证业务整个流程的全部平台操作,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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