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实战需要,着力做好规范安防行业监管、加强安防标准化建设、指导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和引导安防行业力量,发挥服务公安工作、引领技术发展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一、积极推动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
小区是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的主要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也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关键。2021年,各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积极推进智能安防住宅小区建设,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而且保障了小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群众住得舒心、住得安心。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推动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一是紧抓国务院部署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继续指导各地公安科信部门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因地制宜提出智能安防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配合住建部门推动智能安防建设,并在项目具体推进中做好技术指导和把关;二是积极推动国家标准修订,强化技术指导。组织完成《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修订,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批准颁布施行国家标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21)。该标准的颁布施行,对进一步规范指导各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智能安防水平,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具有积极意义。
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列入2021年河北省20项民生工程,纳入省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强力推进。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智慧安防小区前端设备建设和数据资源接入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老旧小区建设和数据汇聚传输标准。
江苏公安科信部门大力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建成智慧技防小区比例同比增加22%;建成智慧技防校园比例同比增加24%;全省"全面覆盖、智能感知、云上共享、精细应用"的整体格局基本形成。
安徽省公安厅科信部门、治安部门推动公安厅会同住建厅、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东公安科信部门全力推进全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智慧安防小区覆盖率达94%。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小区感知数据与时空数据、传统数据的融合,促进智慧安防小区智能化应用,将"数字警务"向小区延伸,做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小单元。
广西公安科信部门通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信息化、机制、支点建设,重点推进公安检查站、平安校园、平安医院、智慧安防小区、平安村屯等五大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符合本地治安特点的"视频+"运用及建设,为社会治安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省公安科信部门积极作为,推动实现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统筹规划公安联动平台建设,用好保安队伍,在允许范围内共享数据,实现治安管控平台建设等"智慧社区"建设内容与现有的联网报警、一键报警等平台功能对接、数据整合,不断提升预警预防能力和保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在石嘴山市和中卫市试点开展"运营商免费安装监控、公安机关应用防范"建设模式,为27个乡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推动视频监控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住宅小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智能化水平。
二、加大技防管理"放、管、服"工作力度
2021年,各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指导中国安全防范安防认证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和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规范开展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公共安全行业自愿性认证及检测工作,探索开展机构自愿性认证工作,修订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北京市公安局科信部门发挥业务监管优势,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专项工作。一是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为增强行政检查的规范化、透明度,针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日常检查单》、《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日常检查单》制定检查标准,作为判定检查结果合格与否的客观标准和依据。二是对"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完善。三是提升公共安全图像系统备案率。通过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全程网办的逐步推进,再辅以清整管控工作督导落实,全市备案率大幅攀升。
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强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实行技防业务全部审批流程网上办理;二是要求各市技防办通知到所有到期未换证企业,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及时按规定条件审核;三是按照近年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以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继续提出对《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四是按照省厅相关部门要求,梳理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权责清单、审批流程和"互联网+监管"中涉及支队的事项,及时在平台中修改和补充涉及技防管理的信息,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及要求;五是按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有关要求,全部在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对相关企业认领并填写行政许可信息及资质证书信息。
辽宁省公安厅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组织全省技防管理部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梳理、流程再造工作,每月组织各地就技防备案事项开展政务公开。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变更《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时,通过减免审批表下载上传步骤(直接网上页面填写变更信息)、减少材料(如企业有电子证照,可无需上传实现零材料)等措施,实现安防从业"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并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调整为工作日24小时内办结,有效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持续转变。2021年共审核资质信息变更96家,审核资质升级65家。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举措。一是减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9项审批材料;减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及其竣工验收"验收申请所需的"已核准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申报表》复印件";减免企业申请"出省推荐函"所需"《资格证》复印件"和"出省推荐函申请书"2项材料;减免"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核发变更"所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将审批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逐年递减;二是对技防行政审批事项双公示数据推送共享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并按时向"双公示"系统推送数据;三是完成国家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各项考核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优化服务措施,增加了法定节假日以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登记备案办理时间的预约服务。
三、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利用技术优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中高风险区域、隔离点的视频监控图像建设、接入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利用"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优势,连续24小时不间断奋战,在最短时间内基本完成了所有隔离点和中高风险区域的视频监控建设联网任务,向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图像保障,在防疫指挥、视频巡查、重点防控、流调溯源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会同市卫健委、市药监局、市禁毒办等单位大力推动发热门诊和线下零售药店智能感知系统建设。目前全上海市122家发热门诊、3422家线下零售药店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已全部完成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实现了对疑似新冠病例的第一时间发现、核查、甄别、处置,助力精准防疫。2021年,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共检查涉疫单位2668余家(次),督促单位增加物技防设施588处,整改各类安全隐患62处。
江苏省公安厅科信部门助力安保维稳和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依托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南京市局为居家隔离人员住所安装智能门磁设备66517套,在各隔离点、封控区、核酸采样检测点新建视频监控千余路。研发预警模型,对南京市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开展监测,将研判信息推送至社区网格员,为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科信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数据分析专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针对不同阶段疫情的特点和防控工作需要,不断优化算法模型,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支撑基层联防联控组开展精准防控工作。
贵州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将视频图像数据资源应用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将医院、殡仪馆、学校、车站、码头、隔离点酒店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内部及周边视频监控资源推送至省厅相关平台,支撑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科信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涉疫人员车辆查找、隔离对象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排查阻断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积极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
2021年,各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指导各地行业协会在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服务公安工作、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认真落实"脱钩不脱管""脱钩不脱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和脱钩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和政策指导,引导和促进新时代安防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和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建立安防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安防行业支撑服务维护公共安全、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战略、引领安防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北京市公安局科信部门积极指导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的工作和业务。一是推动安防协会建立完善专家协作支持机制。指导专家委员会不断加强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实现了专家队伍结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业务覆盖广的目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已经征集了四批专家共计241人,在综合分析专家库结构基础上,完善及补充其它相关行业专家数量,不断充实专家队伍;二是指导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开展安防企业能力评价工作。2021年上半年,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能力评价中心共接打咨询服务热线两千余次,通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网上申报系统,受理303份能力评价、年审、复评资料,完成评审任务328份(含59上年度结转),为企业颁发、换发能力评价证书152次,受理企业提交各项办理变更业务共66次。
辽宁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两次带队赴行业协会指导调研,协调解决行业协会面临的业务困惑和难题,支持行业协会在省人社厅和工信厅的主导下,积极组织推进安防工程专业职称的设立工作。
黑龙江省公安厅科信部门加强对安防协会的业务指导。2021年共有600余家企业在黑龙江省安防协会申请企业能力评价,为企业开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社会及第三方提供了企业施工能力参考。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指导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引导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我管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并协助协会组建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专家库,开展中高级职称评审,提供企业技术人员能力测试服务。同时,指导协会印发《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专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专家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切实提高技防专家责任感和约束力,推动上海技防专家能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浙江省公安厅科信部门在好事做好、好事办精的原则下,积极作为、稳步落实,指导省安防协会圆满实施浙江省首次安防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安徽省公安厅科信部门积极指导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一是建立推动安徽省安防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二是编制安徽公安技防2020年度工作年鉴提供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三是举办第三届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四是配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开展安防职业培训调研;五是编报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与省公安厅脱钩工作总结和回头看报告。
重庆市公安局科信部门指导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践行办会宗旨,努力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协会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半年的努力,全新打造并实施资质在线评审系统,实行线上办理,减轻了会员负担。指导重庆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举办四次大型技术交流与培训活动。坚持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间交流,积极参加全国性安防行业媒体主办、各省市安协支持的行业评优推优活动。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指导省协会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标委会会议,正式成立第二届广东省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全省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相关技术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广西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联系和业务指导。一是指导协会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初心使命;二是指导协会完善制度建设,顺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三是加强协会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企业意识,做好《中国安防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宣贯工作,推动广西安防行业健康发展;四是监督指导协会完成安防企业能力评价工作,确保能力评价各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评审客观公正;五是积极促进协会与外省安防行业协会和优质企业的交流。
青海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指导青海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完成了安防资质的申办、年审、变更、注销及升级备案工作。
五、推动发挥行业力量参与安防标准化工作
2021年,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标准化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安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一步加强安防标准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审查,指导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防标委会")推进安防领域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2021年全年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3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23项,完成报批的国家标准12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3项,并会同安防协会、检测机构等单位加强重要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动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为视频联网应用、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建设、住宅小区智能安防建设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指引;二是继续指导安防标委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IEC/TC79牵头提出立项2项楼寓对讲系统国际标准,推荐专家担任ISO/TC332(金融机构和商业组织安全防范设备技术委员会)主席顾问组专家,牵头制定ITU3项国际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制定安防领域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三是创新标准宣贯形式,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开设"安防标准解读网络公开课",录制发布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实体防护等3批33项安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解读视频,对推动安防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应用推广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组织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落地实施的前期论证、技术方案起草等工作,为增强视频监控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北京市公安局科信部门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安全防范系统运行检验规范》修订调研工作,了解不同使用主体的安全防范现状,收集建设方、管理方及施工方等各方的需求、意见和建议,为标准编制积累第一手资料。目前,在调研结果基础上,对标准框架、结构等进行调整确认,并形成了标准草案。
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防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上海安防标准体系。一是通过多次讨论、调研、征求意见,完成了《金融机构》《通信单位》《化工企业》3个系列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稳步推进对《港口、码头》《渡轮、游览船》《寄递单位》《公交车站和公交专用停车场》《游乐场所》5个系列地方标准和《人体测温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文本修改、讨论、征求意见等,进一步健全上海安防标准体系;二是紧密结合上海社会治安形势和安防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出台《紧急报警装置管理使用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报警设备等产品的日常使用养护、定期测试故障排查要求。
浙江省公安厅科信部门筹建"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浙江省公安厅的名义正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省协会秘书处设立执行机构,除负责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外,还将参与本专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的预研、起草,提出立项和修订建议。
安徽省公安厅科信部门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住宅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验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社会视频资源接入技术规范》《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运维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颁布实施。
广东省公安厅科信部门指导广东省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GD/TC95")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指导GD/TC95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设备箱通用技术要求》《智能家居网关安全技术要求》,完成《医院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立项工作,推动《基于5G蜂窝网络的公安视频通信技术规范》《公安机关人脸视频图像库部署规范》《审讯声纹识别系统通用技术规范》《掌纹图像数据交换格式规范》等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六、制定出台地方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指导行业发展
2021年,各地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部门制定出台地方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指导安防行业有序发展。
河北省公安厅科信部门2021年1月出台《公安视频传输网边界安全交互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公安视频传输网边界安全交互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安全监测与管理区功能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安全审计系统建设指南(试行)》《公安视频传输网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建设指南(试行)》等一系列标准,为省市县各级视频安全防护系统建设提供了技术遵循。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与教育厅联合下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查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执法检查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校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检查。公安厅科信部门下发《关于下放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事项的通知》,组织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对全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进行全面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提出修正建议。
辽宁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辽宁省公安机关实施<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送审稿)》进行征求意见、审核、定稿、报批工作,进一步夯实社会视频资源监管的法理基础。
江苏省公安厅科信部门制定下发了《智慧版技防城建设标准》,全面开启智慧版技防城建设应用工作。
湖北省公安厅科信部门组织高校专家;技术骨干,编制《湖北省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范管理促进共享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内保总队制定《全省智慧平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和《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与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订工作,于2021年5月17日正式施行。
湖南省公安厅科信部门推动以公安厅名义,会同住建厅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集约共享城市资源,加强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管理,切实规范"杆、电、网、管、箱"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出台《广西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指导性技术方案》《广西社会视频图像数据安全联网技术指导方案》等标准规范,指导全区公安机关通过安全方式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