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21 年颁布的安防相关政策规划文件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节选)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制定,是"十四五"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二)发展形势
  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据要素价值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5G网络普及应用,明确第六代移动通信(6G)技术愿景需求。北斗系统、卫星通信网络商业应用不断拓展。IPv6与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电网、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一体化格局。以5G、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集成电路、基础软件、装备材料、核心元器件等短板取得重大突破。网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基本形成,自由灵活创新市场机制有效建立,国家级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初步建成,开源社区生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培育引进和激励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繁荣发展,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数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数字产品和服务市场更加强大。
  数字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党建引领、服务导向、资源整合、信息支撑、法治保障的数字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日趋完善,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推进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稳步开展,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与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相适应的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标准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数据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公正监管不断完善。
  数字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无障碍信息化设施持续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便捷惠民,信息化对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有效发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民政、文化等领域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样化、便捷化的数字民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间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稳步提升。
  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数字生态不断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活力充分激发,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攻方向
  "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集中资源,着力在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要素资源配臵、支撑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健康和谐共生、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深化创新驱动,引领更高质量发展。深化基础研究,构建信息技术产业生态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等开展高效合作,建立线上线下开放式、协同化、网络化平台,形成基于创新链共享、供应链协同、数据链联动、产业链协作的融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不同环节中的重要作用,畅通国民经济内循环,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更有效率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打破部门和行业数据壁垒,提升要素资源配臵效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政府组织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数据要素化,加快推动数据要素流通,繁荣数据应用生态,增强数据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有序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打造更加开放、透明、包容的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新生态。
  支撑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更加公平发展。加快弥合数字鸿沟,补齐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信息弱势群体数字技能。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区域信息化一体化发展。补齐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弱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建设,促进体系化、数字化、集约化、精准化发展。充分考虑老年人和特殊群体需求,倡导数字产品人性化设计,增强数字经济包容性。加强和创新信息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促进健康和谐共生,实现更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绿色智慧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持续推广智能绿色制造、绿色高效能源、信息载体绿色化,发展智慧物流,倡导低碳出行,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强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加强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人民健康为目标,催生数字健康新技术、塑造数字健康新业态、培育数字健康新生态、创造数字健康新价值、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更为安全发展。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安全理念,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建设,形成多方共建的网络安全防线。开发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品,提升网络安全自主防御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类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和使用,避免重要敏感信息泄露。强化新技术应用安全风险动态评估,逐步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治理原则和标准,确保新技术始终朝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
  四、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部署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深化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全方位推动基础设施能力提。
  建设泛在智能的网络连接设施。
  建设物联数通的新型感知基础设施。加快公共安全、交通、城管、民生、生态环保、农业、水利、能源等领域公共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将行业物联网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制定跨部门、跨厂商、跨行业的统一平台规范。统筹建设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加快5G和物联网的协同部署,提升感知设施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长三角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先行示范。
  构建云网融合的新型算力设施。
  探索建设前沿信息基础设施。
  (二)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流通、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完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赋能作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加强数据治理。强化国家数据治理协同,健全数据资源治理制度体系。深化数据资源调查,推进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数据采集、存储、加工、流通、交易、衍生产品等标准规范,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建立完善数据管理国家标准体系和数据治理能力评估体系。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开展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和应用试点。聚焦数据管理、共享开放、数据应用、授权许可、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管控等方面,探索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推动人口、交通、通信等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提高异构数据互操作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面向不同场景的数据应用产品,持续提升数据开发利用能力。加快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全过程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商业、教育、医疗、安防、自然资源、水利、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审判执行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健全适应数据要素特点、推动数字经济有序发展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鼓励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优化统计生产方式,促进政府统计与大数据深度融合。
  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收集、汇聚、存储、流通、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检测认证和应急处臵,加强对重要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规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数据交易安全管理与监督保障,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数据行为。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试点。
  (三)构建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
  坚持创新在国家信息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关键核心技术自立自强作为数字中国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充分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
  加强信息技术基础研究。
  强化关键信息技术创新。完善信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顶层设计,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相互融合支撑,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统筹通信技术、先进计算、安全技术等领域的产业布局。强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引导,加强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短板重点突破和集中攻关。
  布局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瞄准可能引发信息化领域范式变革的重要方向,前瞻布局战略性、前沿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加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空天信息、类脑计算、神经芯片、DNA存储、脑机接口、数字孪生、新型非易失性存储、硅基光电子、非硅基半导体等关键前沿领域的战略研究布局和技术融通创新。
  构建开放灵活的制度体系与创新环境。完善科技协同创新制度,引导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健全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产融合作试点,探索直接投资、间接融资平衡发展的金融政策。深入推进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探索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市场化保险机制。聚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大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领域立法研究。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理论体系研究与构建。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预警,支撑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四)培育先进安全的数字产业体系
  把数字产业化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生态,推动数字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数字产业能级跃升,支持网信企业发展壮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打造高水平产业生态。推动科研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本运作各方面协调发展。加快研发适应国内经济社会需要的核心技术产品,搭建适配认证平台并加快软硬件适配工作。推动政务、电信、金融、医疗、能源、建筑、制造等行业融入国内核心技术生态,鼓励引导更多行业参与核心技术生态建设。加速推进国内开源开放社区建设,营造参与者平等获取发展收益的运营机制,引导国内开源创新力量向国际开源社区有序输出创新成果。加强科研数据、工业数据资源积累。积极建设生态创新基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培育商业化科研成果转化组织。
  推动数字产业能级跃升。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等关键核心信息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开展软件价值提升行动,持续打造软件名城、名园、名企、名品,引导软件产业加快集聚发展。加快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
  推动网信企业发展壮大。利用创业板、科创板等注册制改革,畅通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网信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发挥网信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带动能力,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五)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系
  (六)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中国之治"引入新范式、创造新工具、构建新模式,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基于数据的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建设联网,加快图像识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等治安防控领域中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强国门和边境地区防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专栏 12 智慧公安建设提升工程

1. 强化集约化基础支撑体系。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大数据建设,统筹新一代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共性应用支撑平台,深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公安大数据中心。

2. 构建一体化指挥通信体系。推进指挥通信自主化、高清化、加密化升级,加强卫星技术集成应用,强化警用无线局域网(PWL)推广应用,深化数字集群通信(PDT)网络建设,建成全国公安指挥通信“一张网”。

3. 完善精准化犯罪打击体系。推进区域信息共享与警务协作,加强预测、预警、打击违法犯罪的智能应用,提高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能力,提升国家反恐怖、禁毒等信息化水平。

4. 升级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安全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升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完善边境地区技防体系,构建网络主动整体安全框架。

5. 健全便捷化惠民服务体系。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加快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打造一体化智慧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城市感知决策中枢,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安全、自然灾害、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城市管网、公共空间、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消防、水利设施、大型口岸、重大活动保障等领域的运行态势感知和智能分析,提升公共安全风险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支撑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关口前移、精细管理和综合决策。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模拟推演科学研究平台,开展人工智能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实验。

专栏 13 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工程

1. 开展医学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实验。探索人工智能在智能临床辅助诊疗、医用机器人应用、智能公共卫生服务、人工智能辅助药物研发、医疗设备智能管理等方向的应用效果,研究人工智能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患者的影响、人工智能对疾病防控领域隐私和伦理的冲击、人工智能条件下疾病协同防控体系及相关法规政策。

2. 开展城市管理社会实验。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对城市行政效率、城市运行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居民满意度的影响。

3. 开展养老社会实验。探索人工智能应用与老年人幸福感、养老服务水平的相关性,研究人工智能应用对未来养老模式和服务内容、养老照护工作的影响,探索研究养老领域人工智能相关标准和政策。

4. 开展环境治理社会实验。探索人工智能条件下环境治理系统的运行模式和环境治理监管的协同模式,研究人工智能条件下环境治理对个人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的影响。

5. 开展教育社会实验。研究人工智能对教育模式和教育对象的影响,探索人工智能融入教育对社会的影响。

6. 开展风险防范社会实验。探索研究人工智能与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物联网、应急广播等相结合,在生产安全、城乡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风险早期识别、精准预报预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7. 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模拟推演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具备社会系统全要素数据汇聚、高精度超大规模模拟仿真、实时感知与推演、虚实结合大数据交互分析等功能的软硬件一体化科学研究平台,为国家和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汇聚、模拟仿真、感知推演、交互分析支撑。

  打造平战结合的应急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多部门协同的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灾害事故信息报送、预警发布、信息共享和应急处臵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和平台支撑,增强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快速处臵、精准监管和物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信息化支撑构建统一的国家储备体系,强化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动信息技术更好支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专栏 14 应急管理现代化能力提升工程

1. 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构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汇聚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城市乡村监控监测资源,建设“天目网”应急卫星星座体系,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推动防汛抗旱模型研究应用,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现代化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探索建立城乡安全运行体征指标体系。

2. 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基于公众通信网建设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强化通信方式跨网融合。依托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应急协同指挥平台、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应急救援行动“一张图”指挥调度。推进智慧消防救援、智慧矿山安全、智慧防震减灾、数字粮储、智慧海上救捞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实现救援装备的轨迹上图、状态可感。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基层党建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打造智慧社区,充分整合民政、卫健、住建、应急、综治、执法等部门系统基层入口,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畅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的渠道,大力拓展社会资源线上参与公益慈善途径,促进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智慧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围绕公共交通、快递物流、就诊就学、城市运行管理、生态环保、证照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智慧应用区域协同联动,促进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稳步推进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大脑建设,打造互联、开放、赋能的智慧中枢,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有效提升城市运转和经济运行状态的泛在感知和智能决策能力。推行城市"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一网统管"模式。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推进新型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探索城乡联动、资源共享、精细高效的智慧治理新模式。
  (七)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服务体系
  (八)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
  (九)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体系
  (十)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
  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数字中国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平台治理体系。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互联网平台对其发布内容等应承担的责任。压实平台主体合规责任,增强平台治理规则透明度,加强对平台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完善违法内容举报与处理披露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及时主动公开违法违规内容自查处臵情况,及时预警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鼓励平台企业将更多资源用于创新技术应用,提升产品质量服务,优化平台运行规则和平台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建设技术规则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审查机制和监管法律体系,开展技术算法规制、标准制定、安全评估审查、伦理论证等工作,明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关键应用法律主体及相关责任。建立和完善数字经济反垄断监管规则,强化执法机构数字化取证能力。发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加强技术伦理研究储备,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加强跨学科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数字技术伦理规范导则与指南。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加大社会公众数字技术安全风险教育宣传,提升社会各界技术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
  探索市场主体弹性治理。
  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加强网络立法统筹。完善网络实名法律制度,推进社会公众数字身份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数字身份管理体系标准化整合衔接。探索公众网络行为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治理。完善网络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网络内容共治共管,畅通社会监督、受理、处臵、反馈、激励闭环流程,激活社会共治积极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多元化网络宣传平台和渠道,加强正能量信息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深度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建立公正、合理、透明的治理体系和规则体系,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开展高级威胁防护、态势感知、监测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安全可控的网络安全软硬件防护体系。实施国家基础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增强网络安全平台支撑能力,强化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车联网等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响应与处臵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以及快速恢复能力。
  五、优先行动
  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补短板与锻长板相结合,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推动基础能力、战略前沿、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领域信息化专项行动,加快在核心技术、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领域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推动数字民生保障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全民数字技能教育教学资源体系初步形成,信息弱势群体数字素养与技能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培训广泛普及,让人民群众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
  (二)企业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大中型企业数字能力发展体系初步建成,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蓬勃涌现;到2025年,企业数字能力全面提升,大型企业整体步入集成融合、生态创新阶段,中小企业质量效益显著增强。
  (三)前沿数字技术突破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等前沿数字技术研发取得明显进展,在若干行业落地一批融合应用示范;到2025年,前沿数字技术创新生态体系日益完备,行业级融合应用示范标杆不断涌现,产业规模快速提升。
  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创新应用。完善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神经科学、认知科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等基础学科前沿交叉研究。建设发展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构建人工智能公共数据集。推动人工智能开源框架发展,打造开源软硬件基础平台,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协同的生态链。围绕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开展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研究,探索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
  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生态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推进密码学、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核心技术研究,支持建设安全可控、可持续发展的底层技术平台和区块链开源社区。构建区块链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区块链技术测试和评估,制定关键基础领域区块链行业应用标准规范。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聚焦金融科技、供应链服务、政务服务、商业科技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建立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与配套支撑体系。
  布局探索量子信息技术研究。加强共性关键技术和基础器件研发。超前布局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传感技术研究,推动量子计算应用探索与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探索构建量子信息网络技术与标准体系。
  (四)数字贸易开放合作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数字贸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数字贸易统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数字贸易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国际竞争力位于前列,数字贸易发展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五)基层智慧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基层智慧治理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数据资源整合取得明显成效,支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基层智慧治理体系基本建成,有力支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基层智慧治理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应用终端、服务资源、数据融合、安全监管等整体规划设计和集成。制定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动信息识别技术、高分卫星遥感影像、三维地图、视频图像以及智能感知等技术在基层治理的应用。
  推动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完善地方与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压实省级政府数据共享应用主体责任,加强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共享交换机制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与垂直部门的数据共享融合,促进部门数据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高质量建设楼宇、房屋、人员、企业、设施等基础对象电子档案库,提升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基层数据关联比对分析和精准化运用,提升基层疫情防控、社区安防等方面风险预警和管理决策水平。
  提升智能化应用能力。推动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服务流程优化再造。依托"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整合集成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实现基层证明电子化和规范化。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整合接入公安、城市管理、卫生健康、交通、应急等部门业务系统和网格员、视频图像、移动终端等信息资源,实现辖区"一张网"全时感知、"一张图"全面监控,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感知、干预、调配等综合能力。
  促进群众参与治理。积极运用互联网创新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活动方式、机制和载体。提升城乡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民情收集、民主协商、公共服务、邻里互助等事务网上运行。打造"互联网+群防群治"体系,提升监管部门对公众举报线索的网络核查和快速处臵能力。
  (六)绿色智慧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家公园、水利和能源动态监测网络和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自然资源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公园建设、水资源保护和能源利用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加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的实时感知、智慧规划和智能监管。优化完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和自然地理格局等基础信息,推动涵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耕地保护、生态修复、海洋资源监管、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与海洋灾害监测等的动态感知技术能力提升,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推进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管、分析预测、宏观决策的智能化应用,提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共享与服务。
  打造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化协同治理,与公益诉讼共享有关资源,提升风险防范和一体化保护能力。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区域打造大气环境协同治理信息化示范区,支持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成渝双城经济圈打造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信息化示范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动生态环境标准规范、数据资源、监测网络、云服务资源国际合作共建。提升林草生态网络感知能力,完善生态系统保护成效数字化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长江禁捕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水生生物智能监测评估和保护管理水平。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融合,完善大江大河监测体系,加强水利大数据应用,加速推进水文、水资源等重要水利数据有序共享。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加强国家水利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国家节水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
  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与信息领域深度融合,提升电网、油气、煤炭基础设施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构建源网荷储互动、多能协同互补、用能需求智能调控的能源系统。实施国家能源管理与监管信息化工程,制定统一的能源监管标准规范和监管数据指标体系。
  (七)数字乡村发展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更加完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效应明显,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乡村4G深化普及、5G创新应用,城乡信息化发展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初步建成一批兼具创业孵化、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创业园区(基地),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完善乡村物流配送网点设施。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完善升级乡村基础设施。推动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农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化农村光纤宽带、移动宽带覆盖,推动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推动水利、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乡村智慧物流发展。加快推进农田建设数字化改造,加强全国农田综合监测监管。提升乡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智能农机装备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领域。加强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完善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持续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工程。推动"互联网+特色农业""互联网+乡村旅游"深入发展,培育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扩大农村信息消费。
  推进乡村智慧治理。深化智慧党建,推动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动员、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探索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以数据驱动、信息共享、数据挖掘等方式破解乡村治理面临的复杂问题。加强信息技术在乡村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中的应用,提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水平。推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提升全国农村房屋管理信息化水平。
  提升信息惠农服务水平。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丰富市场、科技、金融、就业培训等涉农信息服务内容。推进乡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帮助乡村学校开足开好开齐国家课程。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优化农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
  提升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网络扶贫行动与数字乡村战略无缝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支持脱贫地区纳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加快提升农民数字技能,大力培育新农民队伍。
  (八)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金融服务模式更加完善,产品供给更加丰富、业务触达范围更加广阔;到2025年,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金融业初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金融普惠性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与金融科技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为新发展格局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九)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化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化体系更加完善,信息化支撑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化体系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对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发挥显著作用。
  强化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能力,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支持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数据共享,实现相关信息快速报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加强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健全统一的国家储备和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优化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提升储备效能。
  (十)智慧养老服务拓展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3年,全国养老数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适老化智能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有效支撑全国养老服务、管理等各类需求;到2025年,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养老服务体系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养老市场得到长足发展,产业生态更加健康完整,为老年人提供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老年生活。
  建设全国养老数据资源体系。统筹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汇聚老年人健康档案、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及服务价格、养老从业人员等基本数据集。制定养老数据资源规范化运营标准,形成公众需求牵引、政府监督管理、社会资本参与的养老数据资源体系。
  培育规范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升级和应用推广,积极开发智能辅具、智能家居、健康监测和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产品。推动信息服务适老化改造优化,加强适老化数字服务供给。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方便老年人网上办事。支持社区、机构开展老龄群体数字技能培训,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建立健全智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智慧养老市场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上一篇:《“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节选)    下一篇: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