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质检总局等关于印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厅(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委(局)、气象局、烟草局(公司)、中医药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分、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 认监委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气象局 烟草局 铁路局 民航局 中医药局 供销总社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11月3日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指导“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紧贴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大力加强部际合作,紧紧依靠全系统全行业和社会各界,奋力开创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质量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截至2015年末,共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45.8万张,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29亿份。保障质量安全更加有效,强化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合格率由2010年的82%提高到2015年的92.5%,将水产品、肉类、乳品境外生产企业纳入进口注册管理,提升了进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服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加有力,共授权设立了206家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批准上海静安、苏州吴中等6地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浙江制造、深圳标准等产品认证制度成为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扎实,新增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服务,获证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品逐年递增,“十二五”期间获证产品共节约或替代电能6890.91亿千瓦时,节约水资源1545.17亿吨。推动将有机产业发展状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全国共54家县区获批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植物类有机产品生产面积达197.5万公顷。建立实施了知识产权、保健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移动金融等新型服务认证,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发展。

  ——基础地位日益提升。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创新能力、引领作用更加突出,赢得更多国际话语权。以评价技术、质量保证技术以及相应的检验检测支撑技术为核心的认证认可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国家级科研课题73项,经费1.04亿元,在节能低碳、信息安全、海上风电、司法鉴定认可等多个领域取得技术突破。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已经成为1.4万余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光伏、节能产品认证等被纳入政府采信范围,低碳产品认证被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与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地区实现了机制化合作, 51家机构加入了国际多边认证互认体系,在与新西兰、韩国、瑞士等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有力提升了我国与巴西等国外交外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认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推动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整合,优化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中国特色认证认可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健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创新发展,“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先后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52部,提升了立法质量,巩固了改革成果。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机制覆盖到全国90%省区,省级质检部门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覆盖面达到100%。认可制度进一步加强,认可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国内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产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十二五”时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11类生产性服务业、8类高技术服务业以及9类科技服务业之一,写入有关重点规划和政策文件。到2015年,全国共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31343家,从业人数99.5万,营业总收入1934.95亿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快,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初见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专栏1 “十二五”主要发展任务完成情况

 

专栏1 “十二五”主要发展任务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2010年 2015年 累计增长
·服务发展
有效认证证书总数(万张) 79.1 145.8 66.7
获认证组织总数(万家) 33.1 53 19.9
认可证书数(张) 5294 7964 2670
对GDP贡献率(%) 0.885 0.947 0.062
·创新驱动
认证认可国家标准数(项) 68 89 21
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数(项) 37 73 36
·产业水平
认证机构数(家) 170 221 51
检验检测机构数(家) 21960 31122 9162
·治理能力
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合格率(%) 82 92.5 10.5
·国际合作
双边国际合作协议数(份) 77 103 26
加入国际互认体系检测认证机构数(家) 32 51 19
国际组织管理层重要任职人数(人) 21 25 4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业发展同样机遇和挑战并存。准确研判形势、分析任务,主动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是“十三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日益临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服务国家治理、提升质量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展空间巨大,政策和市场需求强劲。深化改革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增添了新的发展动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和组织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了新的机遇。发展模式的转变,以及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亟待解决,使得创新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借助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手段,可以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和辐射,给产业发展带来技术外溢效应,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从而为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科学的制度安排。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质量为先”的基本方针,确定了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建设网络安全监测评估和标准认证体系、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的任务。新一代产业及技术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新兴产业及新兴市场的形成发展,新技术的持续升级,带来了新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需求,也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服务能力创造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加快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全面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将是检验检测认证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必由之路。“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带来了新的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明确将认证认可作为合作重点,将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促进贸易便利、增进双边互信、推动国际质量共治带来更大的作为空间;自贸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将会显著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创新水平,持续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必将面临众多新要求和新挑战。全面深化改革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果,但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监管体系建设有待深化,需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发展新趋势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以及新的消费趋势和新的增长动力,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如何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仍是一个亟待破解的命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出了新要求。检验检测认证供给侧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资源、机构布局不尽合理,仍存在“小、散、弱”现象;认证认可制度供给和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能力建设尚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低端供给过剩和高端供给不足的矛盾并存;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主动利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手段跟进服务的意识不强。创新发展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出了新要求。“十二五”期间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但仍以模仿型创新为主,集成创新、协同创新有待加强,原始创新有待深化,亟需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影响大的创新成果加以固化和推广。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巩固发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在国际同行业部分领域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的中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认证认可强国建设,整体上迈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

  为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指导思想,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服务发展大局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基本功能。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认证认可制度优势。必须紧贴发展大局,充分体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价值和作用,并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自身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夯实质量基础。创新是引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始终保持中国认证认可制度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必然选择。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活力,进一步提升其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引领作用。必须加强原始创新、系统创新和协同创新,构建完善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发展体系,进一步夯实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质量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为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注入新动力。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从业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主体责任。限制政府对从业机构经营决策的干预,切实维护其自主经营权。坚持不懈优化政策引导,加快建立行业发展政策与财政、金融、土地、产业政策联动机制。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政策落地,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发展,促进深度融合,加快一体化进程,提升我国合格评定水平。统筹供给侧和需求侧,以改革举措推动解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以创新思维推动需求侧更加优化,实现两端发力。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兼顾政府和市场两种需求,着力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在国内普遍采信和在国外广泛互认,为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统筹各行业、各部门发展需求,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推动各部门共同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统筹东部、中部和西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优化资源布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化发展,在基础薄弱的地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共建共享,实现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区域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围绕加快推进认证认可强国建设,整体上迈入世界先进国家行列的目标要求,今后五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门类以及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布局更优、作用更广;服务结果更加有效,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服务手段更加丰富,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政府、市场及消费者中得到广泛采信,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加快创新方式转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原始创新比重,推动制度、技术、服务、管理创新取得全面进展。着力打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与产业、政策需求的连接通道,加快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在绿色认证、服务认证等关键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引领国际同行业发展。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治理日益完善。进一步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到位。监管创新不断推进,维护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积极发挥作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中国特色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发展。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取得重大成果,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品牌效应更加突出,行业营业总收入显著增长,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成为最具增长潜力和市场活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门类之一和特色鲜明的技术性基础产业。

  国际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双边合作机制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多边合作取得新的突破,我国在国际认证认可领域的话语权显著增强。国际互认取得显著成效,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走出去”初步形成规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卓有成效。

  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自身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支撑作用,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动力转换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

  专栏2 “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

 

专栏2 “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名 称 2015年 2020年 累计增长 指标性质
·服务发展
有效认证证书总数(万张) 145.8 240 94.2 预期性
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数(亿张) 3.29 4.4 1.11 预期性
认证覆盖率(%) 4.1 4.6 0.5 预期性
对GDP贡献率(%) 0.947 0.96 0.013 预期性
·创新驱动
主导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标准项数(项) 40 50 10 预期性
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覆盖领域(个) 2 10 8 预期性
从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占比(%) 5.4 6 0.6 预期性
·产业水平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业总收入(亿元) 1935 3000 1065 预期性
·国际合作
双边国际合作协议数(份) 103 118 15 预期性
加入国际互认体系检测认证机构数(家) 51 64 13 预期性

  三、发展任务

  (一)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加快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助推经济发展桥梁工程,着力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全面性、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大力强化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作用,使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国家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推动作用。

  1. 服务质量提升

  强化质量基础。以管理体系认证作为促进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并为企业品牌建设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优化服务内容,推动认证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延伸服务。面向行业质量提升需求,鼓励引导认证机构加强技术研发和服务创新,着力提升管理体系认证在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金融、房地产、租赁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覆盖率。面向重点产品,推动建立追溯管理体系认证。

  保障产品安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技术法规式的管理,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向产品标识制度转变,参照国际通行的技术法规形式,以发布产品认证通用要求为主,辅以适用目录的方式,形成更加通俗易懂、科学合理、边际清晰的认证适用范围表述。强化企业分类管理,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在控制认证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推动“自我声明”模式由特殊化需求向制度化安排方向改革。严格市场准入要求,加大对获证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指定机构和认证人员监管,提高发证质量。

  强化信息安全认证。不断完善信息安全标准和认证认可体系,提高信息安全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完整统一的信息安全国家认证制度建设,与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检测和认证,进一步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建立完善全面覆盖信息技术产品、系统、服务、管理和人员的信息安全认证评价体系。按照促进产业发展、便利贸易的原则,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扩大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建立信息技术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制度。推行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认证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服务认证对政府部门、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支撑。推动实施信息安全保障从业人员认证。加强国家级网络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价规范。

  筑牢进出口食品安全基础。推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全面注册管理实施,充分发挥进口注册在进口食品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创新境外源头监管手段,探索推行进口商或进口商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的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编号等产品标识管理。积极推动进口注册信息系统与其它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促进通关便利化,建立进口食品企业社会信用基础档案。进一步完善出口食品企业先备案后监管模式,推进备案采信企业自我检查声明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结果。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农产品安全、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移动通信、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技术储备、培育力度,不断满足新的市场需求。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完善专业化服务网点建设。推动中小微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填补生产和生活末端的检验检测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建立质检中心。推进艺术品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系统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

  发挥认可作用。关注多元化服务需求,为政府及行业部门提供范围更广、效果更好的技术支撑服务,为认可对象提供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的能力证实服务。持续提升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水平,积极推进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保持实验室认可数量稳步增长,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疾病防控、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气象和防雷减灾安全等领域的认可工作。推进医学类实验室认可技术研究,推动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发展,加快完善实验室安全认可,推动形成四级实验室评价体系。持续推动检验机构认可。适应各行业检验活动发展新趋势,深化研究金融、信息安全、交通、司法鉴定等新领域认可技术创新和制度设计。

  2. 服务供给侧改革

  支撑制造强国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产品认证协同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新兴产业崛起以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产品认证在新兴领域进一步拓展,成为质量、性能/产品特性的主要评价手段。形成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我国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构建以需求为导向,以认证机构为主体,国家统一推行、联盟区域认证、机构自主研发等多种形式并存,采信度高、有效性强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体系,有效改善认证制度(项目)供给结构和质量。重点推动光伏、风电、机器人、无人机、轨道交通、汽车联网产品认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可再生产品和原料认证体系。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充满发展活力、规范有效、服务作用凸显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局面,在5-10年内形成一批社会公信、影响广泛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品牌。

  服务绿色发展。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共性技术研究为突破口,加快推动出台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方案,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技术支撑和信息平台。研究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产品评价体系,建立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认证机构及企业自愿参加的绿色产品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森林认证,拓展认证范围,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水利认证,促进水利单位全面提高水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和运行管理能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发展有机产品认证,提高农产品食品增加值和农业质量效益。继续加强覆盖全产业链的食品农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建设,加快发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动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发展;发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提高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研究论证清真食品认证问题。探索开展食品农产品追溯体系认证。提升管理水平,用3-5年时间在国内肉类、水产、乳制品等行业企业重点推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指导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内销转型,推动出口与内销产品实现同一生产线、按照相同标准生产的要求。以推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农业规范应用与认证为主要措施,帮助出口食品企业实现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出口食品内销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高品质食品内销引导高端消费回流。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坚持创新为先,提高宣传推广力度,突破发展瓶颈,加快推动服务认证建立与实施。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政府采信,调动企业积极性,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保健、环境服务、知识产权、旅游、商务、体育、教育、中医药以及农村流通等领域加快建立认证认可体系。吸引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加入,扩大服务认证影响力和公信力。

  引导公众消费。主动适应大众消费结构转变的新趋势,加强消费品领域检测认证技术、服务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技术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专业技术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动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

  3. 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支持宏观政策实施。在产品、食品、信息安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等方面,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手段创新,配合相关国家重大政策实施,提供评价手段,提升实施效果。推动认证认可在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评价手段和技术支撑。推动绿色产品标识和认证在相关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中发挥实施保障作用。

  服务行政执法监管。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正数据和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的可靠性和公信力。构建信息平台,畅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信息渠道,加强对相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

  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第三方评价结果成为公共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大力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关业务数据、监管数据、风险信息的统计和监测工作,推动重点信用数据和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用信息的可靠性、可用性。

  专栏3 助推经济发展桥梁工程

  1.制造业质量提升支撑工程

  聚焦工业强基,在航空航天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节能汽车、现代农业装备、文物保护装备、机器人、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创新或完善一批认证制度(项目),科学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新增相关国家级质检中心。

  着力突破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领域认证认可关键技术,完善上述领域国家级质检中心布局。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认证认可能力建设,强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应急产品、铁道及轨道交通产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2.服务业质量提升支撑工程

  推动认证认可在服务业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在交通运输、第三方物流、物联网、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知识产权管理、金融普惠、金融服务、售后服务、农村流通等生产性服务业新增一批认证制度(项目),引导检验检测在生产性服务业急需的领域跟进服务,加强服务创新。

  围绕居民和家庭、教育和培训、健康、养老、旅游、体育、中医药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认证认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新增一批认证制度(项目),显著提高认证认可在生活性服务业的覆盖面。

  3.绿色发展支撑工程

  推动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

  推动在节能量审核、碳排放核查、碳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审计、“两型”社会建设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领域探索引入认证认可手段。

  4.网络强国建设支撑工程

  以保障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强网络安全、智能网联、大数据安全等领域的创新,实现相关认证评价关键技术的突破和认证制度(项目)的建立。

  5.农产品食品安全支撑工程

  加强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质量及覆盖面。探索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十三五”期间,建成100个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6.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提升工程。

  培育3-5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指导、支持机构着力发展品牌战略,做好品牌经营和品牌宣传,提升中国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形象,打造具有世界知名度的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专栏4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工程

  1.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程

  在严格标准、规范要求、明确定位的基础上,再增加3-5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

  2. 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与质量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程

  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信息与检验检疫主干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进口食品境外企业质量信息的搜集、研判、处置等信息化管理,构建进口食品境外企业社会信用基础档案。

  3.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整合已有的出口企业(包括基地和果园)备案注册和认证信息,增加出口企业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的自我声明、企业相关产品等信息。向相关商务服务平台开放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商务服务平台招商和注册备案认证信息的自动校验。加强对信息平台使用相关方的培训。

  4.第三方检验检测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示范应用工程

  结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三方检验检测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构建中国大质量服务平台,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引领我国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的电商化转型。

  (二)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面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创新驱动作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的主要动力,进一步完善创新机制,突出创新重点,提升创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平台。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创新引领。以创新作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基点,积极推动从后发优势向先发优势转变,改变不同领域认证认可制度(项目)供给不均衡状况,加快提升认证认可制度(项目)供给质量。面向从业机构,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创新宣传教育和培训辅导。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激发从业机构的创新活力,鼓励从业机构进行内部创业机制建设,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提升创新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推动技术、制度、服务、管理及营销模式创新。引导资源、经费和项目重点向原始创新倾斜。提高引进技术及项目的质量,鼓励引进基础上的二次研发和再创新。整合检验检测和认证评价技术,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加大投入,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等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攻克一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基本理论和政策问题,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实施。系统改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能力,使之成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中创新最为活跃、引领作用最为突出的组成部分之一。

  2. 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体系

  发挥从业机构作用。强化从业机构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从业机构面向市场和政策需求研发检验检测认证新技术和新认证项目,推动从业机构增加创新投入,逐步提高研发投入强度。指导、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专利、版权、商标等形式保护自有知识产权,促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在不同创新主体之间依法自愿转让,实现创新社会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明确界定认证创新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对认证机构自行研发的认证项目以加注企业名称、商标等方式设立排他性名称加以保护。加强管理、服务创新,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从业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充分激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活力。

  优化创新治理职能。科学制定规划、计划,加强政府对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持和引导。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将政府投入聚焦于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攻关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上,充分发挥公共投入的创新导向作用。加强重大创新活动的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创新主体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国家认监委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创新发展工作,并负责强制性认证以及基础性、战略性、政策性和公益性认证等制度创新的组织、建立和实施,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政策需求并协助建立实施相关认证制度,认证机构自行负责本机构市场化认证项目的创新及实施,各级地方认证监管机构负责相关认证制度(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创新型认证项目及技术规范备案,逐步增加新增认证项目中原始创新的比重。探索设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引导基金、建立创新孵化器。

  推动创新多元发展。加强协同创新,建立官产学研创新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创新模式。支持以从业机构、企业、科研院所等为主体组建认证(创新)联盟,自主研制标准规范,开展联盟认证。推动整合创新资源,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检验检测认证创新集群,探索跨区域、跨领域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协同创新活动。加快建立一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基地,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能力建设。

  3.聚焦创新发展战略重点

  加快提升供给水平。以改革推动减少现有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中的低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以创新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从低端向中高端发展。进一步加大认证认可制度(项目)供给,调整发展重心由技术含量低、服务效果不明显、经济社会需求不迫切的传统认证领域转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推动作用明显、知识技术密集的新型认证领域。在保障基本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检验检测供给侧的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紧贴国家战略要求。面向中国制造2025,加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支撑技术攻关,搭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服务平台。聚焦服务评价共性技术,突破服务认证发展瓶颈,构建完善的服务认证创新体系。按照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要求,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纵深发展,探索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发展。依托行业及地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开发新型认证项目,推动行业、区域质量品牌提升以及特色经济发展。

  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纵深发展。针对市场差异化需求,探索开展定制服务,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加快攻克快速检测、在线检测、智能检测等市场急需的关键技术。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认证评价技术和模式,提升认证活动的智能化、增值化水平。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营销模式,建设网上营销平台,打通检验检测认证走向企业和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

  专栏5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驱动能力建设工程

  1.强化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基地建设

  集聚行业创新资源,集中建设2-5家国家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研究试验基地,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并推进国家智能制造认证认可服务平台、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2.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数据应用和网上服务体系

  整合信息资源,推进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大数据应用、产品质量治理和管控、在线服务等。

  3.推进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和基准体系建设

  重点建立完善基础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关键认证技术、信息安全基准体系、核心机构技术能力。

  4.加强国家节能减排认证认可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攻克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碳发展以及新能源等领域的关键认证技术。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综合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基于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体系,研究建立我国的核查通用规范。

  (三)不断完善行业治理能力

  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不断推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完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工作机制,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业治理体系,构建完善“放、管、服”三位一体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体系。

  1.推进准入制度改革

  继续推行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审查要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充分保障从业机构的自主经营权利和自主创新活力。积极推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二合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取消的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坚持统一性、开放性、便利性原则,统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建设,完善“通用要求+行业特殊要求”模式,减少各类资质资格审批,打破地区行业条块分割,推动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探索产品认证“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建设,依托自贸区等制度创新平台,试点汽车平行进口等改革创新举措。继续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先备案后监管审批模式改革。

  建立行政审批便捷化渠道。全面公开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流程、结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性。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审批模式,建立并逐步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实验室指定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完善全国资质认定获证机构信息查询平台,推动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建立从业机构信用承诺制度,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失信经营应当接受资质处罚的情形、条件和程序,并对从业机构、地方监管部门予以公示告知。基于从业机构诚信经营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动态化、流程化监管惩戒机制,增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退出机制的程序性、科学性。将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输入相关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约束机制。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供给侧改革。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为契机,促进现有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体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强做大,引导从业机构提升高效优质服务供给能力。加强新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科学论证和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各项准入制度的导向性作用,力争“十三五”末基本构建形成适应经济新常态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区域行业发展协调、具有较强服务提供能力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格局。

  2.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事权划分,大力推进监管信息互换、执法互助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继续推动区域监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联通地方质检两局的全国执法监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认证执法监管体制,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突出国家认监委的统一管理和分类指导职能,加强省级监管机构在认证监管中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市县两级认证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认证监管行政指导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层级监督。以资质认定制度为依托,加快构建检验检测领域行政监管体系。支持地方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对接地方综合执法平台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加强基层执法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教育培训活动,建立新上岗人员培训档案。

  加强监管制度创新。强化问题导向,丰富风险信息收集渠道,完善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监管重点向高风险领域及对象转移,实现精准监管。全面推进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结果处置标准化,制度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加强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以依法依规为核心的合规监管。

  加强监管手段创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引入在线监管、全程监管,提升认证执法监管智能化水平。探索在生产、进出口、销售等重点监管环节利用物联网等手段进行跟踪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研究利用二维码技术,实现食品消费品等重点监管对象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证书报告的全程可追溯。

  3.改进部际合作模式

  深化“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工作机制。面向市场需求和各产业部门的要求,重点推动国务院各部门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共同实施认证认可制度,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手段。完善部际联席会议运作机制,进一步充实职责、健全机制,加强宏观协调、强化动态协调、完善日常交流,为共同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共同实施工作力度,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提高各部门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中的参与程度,支持各部门开展相关认证评价活动,改进各部门“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采信机制。研究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配合宏观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实施的联动机制,逐步完善与各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渠道。提出政府部门在政策实施和技术监管过程中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工作措施,推动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4.健全行业治理体系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从业机构主体责任,推动机构自我监督、自我完善。在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以及工作质量等方面健全自我承诺制度,建立各领域检验检测认证工作规范,完善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过程内部监控机制。

  改进认可约束。不断完善认可风险分析及防控机制,强化认可约束措施。进一步改进认可工作,充分发挥认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作用。加大在风险分析基础上的专项监督、确认审核等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健全认可工作警示机制,不断提升认可工作对检验检测认证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认可机构的行政监管,提高其履行认可约束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完善行业自律。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新气象。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发展营造宽松政策环境,鼓励和推动行业自律组织以同行评议、通报等多种方式参与到行业治理中来,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在认证有效性提升及行业自我监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指导、监督检查,提升行业自律和认证人员管理水平。

  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广开信息收集渠道。健全社会公众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申投诉渠道,完善调查、处置及回复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收集舆情、调查行业满意程度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状况。加强行风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建立联动机制。打通信息渠道,推动行政监管与认可信息互联互通、深度结合,探索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利用认可手段、采信认可结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有效互动。在有机产品认证监管等领域试点推行地方政府统筹下的各职能部门间执法监管联动机制。

  完善治理基础。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保障,推动建立认证认可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统计体系,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治理和宏观决策打下科学基础。深入探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治理规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行先试。

  (四)加快促进产业化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进一步扩大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规模,培育良好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真正成为我国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连接第二、第三产业的重要桥梁,成为具有知识化、创新性和增值效应,特点鲜明的技术性基础产业。

  1.增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上市。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供给侧改革,引导国有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向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领域聚焦,向技术密集、资源密集的基础性、战略性领域集中。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快具备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完善过渡政策。

  引导促进第一方、第二方合格评定健康发展。支持和推广应用第一方、第二方合格评定手段,与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共同为产业发展和贸易便利提供技术支撑。鼓励、支持相关各方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减少重复检验检测认证,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通用性合格评定技术共享共用,推动第二方合格评定技术、服务模式创新。规范和促进第二方合格评定健康发展,构建合格评定市场新业态。

  稳步推进公平开放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体系建设。简政放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推动形成竞争性检验检测认证全国统一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第二方合格评定服务。有序推进对外开放,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引入境外资金和先进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过程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切实维护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的公正性。

  2.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转型

  推动检验检测和认证一体化发展。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提供单一合格评定服务向综合合格评定服务以及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发展,逐步提高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咨询、标准研制、培训等增值服务的比重,并在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规模化发展。鼓励从业机构通过资本纽带、市场运作等手段,以兼并重组、股权互换、资产置换以及投资建设等方式实现产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加快各级各类业务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整合,适度提高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集中度。

  支持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品牌意识,鼓励机构实施品牌经营和品牌发展战略,依法进行商标注册、品牌保护和推广,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化学品安全、应急救援技术、消防、安防以及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鼓励专业化认证机构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认证标准、技术规范、特定性能等方面的深度研究与创新,切实提高认证技术的精细化和纵深度。开创灵活多样的国际合作模式,提供以专项研究为主的国际合作研究工作平台。

  3.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协调发展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检验检测认证公共资源重点向中西部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面向民生、安全、环保等领域分布。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优化地区行业布局,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为中小企业、消费者提供更加便利的一站式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推动供给侧改革和面向需求并重,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加强中西部地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支持中部地区面向优势产业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东部地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作用。鼓励“一带一路”核心区及相关地区发挥地缘优势,深化与中亚国家、东盟等经济体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合作。

  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将集聚区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和服务,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五)显著提升国际化水平

  以服务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目标,实施互利共赢的国际化战略,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双多边合作与互认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中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走出去”。

  1.开创国际合作互认新局面

  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互认的质与量。机制化发展双边合作,扩大双边互认,拓展合作领域区域,积极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以及区域重点国家的双边合作,积极参与自贸谈判中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部分的磋商,推动双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合作与双边经贸合作同步发展。充分发挥IEC合格评定体系、国际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认可互认体系等国际多边互认体系作用,稳步扩大加入国际多边互认范围,优化多边互认体系国内应用,强化双多边互动。开展国际合作互认评估,加强国际合作目标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研究、互认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互认策略和战略研究。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为试点,务实推动我国与主要贸易国以及区域重点国家对认证认可结果的双边互认。

  构建大国际合作格局。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企业的沟通联络,谋求国际合作互认的最广泛利益。建立国内从业机构国际合作联络官机制,加强国际组织国内对口工作组建设,扩大国际合作参与主体,支持从业机构自主开展国际合作,搭建高效信息平台,大力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合作互认共谋共治共享。

  全面参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球治理。加强在IEC、ISO等国际组织中的运作水平,巩固和提升我国在IAF、PAC、ILAC、APLAC等认证认可国际组织中重要管理任职,加大技术层面参与力度,建立完善国内支撑体系。优化国际组织任职管理,加大复合型人才发掘和培养力度,确保国际任职的可持续性。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治理活动。参与和主导国际规则制修订,逐步实现由被动跟随到主动引领的转变,增强我国的制度性话语权。

  2.加快开放发展

  推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积极落实《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逐年提升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覆盖率。加强与沿线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共同开展国别制度研究、标准比对、能力验证等活动,举办“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论坛,鼓励沿线各国从业机构开展技术交流合作,以体制、技术、能力互信促进结果互认,加大推介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共同推广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优良实践。

  深入落实“走出去”战略。以自由贸易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强“走出去”战略研究和政策推进。在行政审批、结果互认、认可服务、创新支持等方面,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出口集中区域提供支持。加强部际合作,建立健全“走出去”联动机制,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走出去”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加大“走出去”投融资支持措施,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与政府援助项目、政府招标项目、亚投行项目等的深度融合,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竞争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积极推动中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制度跟随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优势产业和先进产能“走出去”。

  3.深化内地和港澳台合作

  加快落实《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各项协议中认证认可相关内容,推动内地与港澳间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宽合作广度,加强合作力度,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围绕CEPA协议中认证认可相关开放措施,制定发布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切实提高合作成效。发挥港澳服务贸易平台优势,助力内地与港澳经济的共同发展。深化两岸认证认可合作工作组机制,积极促进两岸认证认可主管部门、认证检测机构和行业协会间的紧密交流,推进工作组下设各项目组的合作进程,扩展新领域合作。

  专栏6 “认证中国,联通世界”工程

  1.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走出去”战略

  充分发挥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海外网络的既有优势,加强我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及规范的推介与输出,加快推进国际互认,积极推动中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制度跟随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优势产业和先进产能走出去。

  继续加大对重点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援助力度,推动提升我国合格评定制度体系在相关国家的影响力。

  推动高铁、电力、工程机械、化工、有色、建材等产品和金融服务认证认可结果互认和采信。

  2.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及技术研究

  开展重点国家认证认可领域国别研究。以梳理、分析各国认证认可管理架构、制度建设以及市场准入要求为研究重点。

  开展重点业务领域技术研究。以突破区域互认技术瓶颈,构建开放、共赢、共享的认证认可数据系统,探索区域贸易便利化认证认可互利共赢发展模式为核心,加快推进支撑“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的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汽车、食品农产品国际认证制度比较研究。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评价技术、许可制度研究。探索研究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互认机制。

  (六)夯实国家质量技术基础

  持续提升技术能力,加强“智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筑牢根基。

  1.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改善通用技术能力。立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实际,围绕通用性评价手段和技术,加大认证认可基础技术、区域认证实施等效性评价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提升评价技术智能化水平和评价可靠性,为认证认可技术手段的持续创新奠定基础,发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中的支柱作用。

  强化应用技术能力。围绕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找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契合点,主动开展应用评价技术创新工程。以保障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以及信息、能源安全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在资源环境、信息产业、新能源、智能制造以及电子商务、旅游、养老、金融等领域进行重点攻关,着力攻克一批急需的应用型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认证认可重大科技成果。

  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协同发展,建立布局合理、领域完整、结构清晰、系统完善、功能协调的新型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协调推进检验检疫标准化改革,调整工作领域、标准体系和管理体制。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组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以先进认证认可标准保障技术能力的提升。鼓励用认证认可标准化手段固化和推广认证认可创新成果。力争“十三五”期间组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从业机构完成有关行业标准1500-2000项左右,承担国际标准达到50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提升计量服务能力。突出国家计量基标准战略资源地位,建立一批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的国家量子计量基准,紧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测量技术,用先进测量技术保障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的有效提升。按照全产业链、全量传链、全寿命周期和产业前瞻性的建设思路,拓展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平台、联盟整体发展路径,构建起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资源和更广阔的平台。探索推进计量校准市场和校准机构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规范计量校准市场,满足社会对校准服务的需求。

  2.加强信息化建设

  应用互联网技术。以“互联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业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公共服务”为抓手,推进“智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深度融合。

  突出大数据分析。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各类信息数据的实时采集、深度挖掘、整合处理,建立风险分析模型,通过“智能化”手段实时进行风险监测和预警,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各项决策和推进提供依据。

  构建共享化网络。按照“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快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享管理服务网络。打通与各相关部门、从业机构的横向互联,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多元主体互利共赢的生态圈。

  优化云信息服务。加快推进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数据铁笼”建设,改进标准化业务组件设计,优化重组业务流程,倒逼行政审批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力争“十三五”末70%以上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线上服务。规划建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云应用体系,努力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云应用打造成面向公共服务的第一门户和行业大数据直接获取的第一入口。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化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既符合国际化需要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围绕重点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聚焦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着力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与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联合办学,共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管理。推进认证人员注册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独立性、公正性和在检验检测认证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世界认可日”、“全国质量月”、“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产品宣传周”等重大主题活动,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制度宣传、成就展示。巩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渠道,积极探索与网络、移动等新兴媒体的合作,做强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宣传载体。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接受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扩大对外宣传。主动配合“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实施,加强对重要贸易伙伴、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策法规沟通和宣传。创造条件,积极鼓励从业机构开展境外宣传、推介活动,营造认证认可对外宣传立体化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立法研究和协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法律框架体系。加快推动《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立法。梳理现行部门规章,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部门规章进行修订或者废止。利用部际合作和部省/市合作机制,推动在行业、地方管理和立法中引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手段,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配套政策支持

  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检验检测认证发展基金,发挥公共资金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引导效应。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配套政策落实。创新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发适合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三)强化重大工程引领

  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供给侧和需求侧的调查研究,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以及提升创新驱动能力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辐射作用,以财政资金保障工程实施,以工程实施带动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推进规划落实,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要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部际合作机制优势,加快制定各领域内的相关配套政策,共同推动规划实施。各级认证监管机构、认可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要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并落实与本规划相衔接的实施方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依靠检验检测认证各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努力实现本规划关于服务发展、创新驱动和产业发展的各项预期性指标和工作任务。国家认监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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