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公安部门为主导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已经有十年以上的发展历程了,高清技术发展满足了看得更清楚的需求,联网技术发展满足了看得更全的需求,智能技术满足了单点上的识别和分析需求,但是当前公安部门对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成效最好的在于事后的取证,而对于社会治安管理来讲,更重要的是如何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联网做好治安防范。在当前生物识别、模式识别、大数据计算等技术日趋成熟的时代,技术手段的成熟倒逼公安加强数据防控手段应用,以大数据思维去思考视频监控联网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支撑,以视频数据感知刻画重点关注对象/场景的变化、加强基于视频数据分析的智能防控是提高视频应用成效的必要手段。
一、社会治安管理的数据思维
事后取证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初级应用阶段,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构建了城市的视频数据感知网络,形成海量的视频数据。突破以往的监控思维,创新视频应用思维模式,以社会治安管理的数据思维来思考业务关注点,对深度应用视频联网支撑社会治安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以业务为导向的视频数据网络布局
网格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地面巡逻网和空中视频监控网络的立体化防控体系的结合。社会治安管理需要熟悉网格内的人、车、物、事、地、组织等多个要素,根据治安管理网格重点关注人群分布、重点关注场所、案事件高发区域、警情规律、治安情报来合理地划分视频布控网,首要诉求是大范围视频资源整合、合理的视频监控布局。
社会治安管理主要的对象是人、车、物以及由这三者参与的事件。视频监控联网作为最接近现场的城市物联感知手段,必须从社会治安管理对象的分布区域、特点、习惯、规律出发,以快速、多维采集社会治安管理情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为主要目标来规划建设视频监控数据采集网络。同时还必须从社会治安打击和控制目标出发,以道路拓扑、居住区、停车点分布来规划建设视频监控布控追逃网络。
(二)重点关注对象的异常活动数据
对于公安机关掌握的重点关注对象,如有案底人员、外来人口、无业游民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公安机关希望能通过公安业务系统了解关注对象的基本情况,更希望通过视频监控联网技术了解到是否进入自己所辖的治安监控网格,居住在什么地方,经常跟什么人在一起,去过什么地方,呆过多长时间,有无行为异常等等。
这类人群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已知对象,公安机关需要通过多种视频识别和布控手段获取常规侦查手段不容易掌握的数据,只要重点关注对象出现在公共场所,就应该尽可能地综合利用各种场景下的各种视频技术手段采集碎片化的视频数据。
(三)异常活动数据的重点关注
与上述业务关注点不同的是,异常活动重点关注的业务特点相关联的对象没有被重点关注,公安机关做不到对象的监控,只能通过对异常活动、行为的视频分析来判断是否加强反馈,判断该对象是否有必要列入重点关注对象。这一类数据是社会治安管理最不容易掌握的,也是迫切希望视频监控联网能通过模式识别技术帮助公安人员加强数据化防控。
正是由于不可预知,视频监控作为社会治安管理的“千里眼”,就应该对一些有预兆的行为异常、活动异常做出单点的数据智能告警,再结合后端的大数据模式识别,推测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
(四)特殊场景下的治安防范数据服务
除了对重点关注人、车、物、场所的主动化视频防控和对异常活动、事件的被动化分析以外,加强对易受侵害对象、城市居民的主动防范的提醒、与公安机关的协同也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手段,毕竟我们服务的不仅仅是城市整体治安环境,还包括被服务对象的安全感的提升。
城市视频监控网络可能针对视频场景的变化,结合治安业务数据,形成对场景的治安形势的推测,从而针对偏僻路段的行人、深夜取款、疲劳驾驶等场景通过大数据场景研判做出治安提醒数据推送等服务。
二、精准布局视频联网,数据支撑社会防控
视频结构化、生物识别、模式识别等技术的发展速度不断突破我们的想象,无须等所有技术成熟,转变以往的监控思维,转向基于视频感知数据,甚至未来物联感知数据的社会治安管理深度视频实战应用思维,在业务上,各地公安也非常有必要从现在开始就进入数据防控时代。
(一)数据入口视频布控
从社会治安管理所需要的关注对象、关注场景等思考所需要的数据,再进一步分析数据可能的来源,从而思考视频监控网络的布局。单靠公安机关自建视频远远不够,要充分整合社会视频资源,结合视频监控网络的布局来进一步规划需要新增和补充的视频监控点,需要调整的视频监控设备、需要调整的视频监控策略等。对治安监控网格内的人、车的监控,根据其居住和停放的特点,对交通路口、小区出入口、大楼出入口、出租屋视频门禁、客运站场、重点公共场馆、娱乐场所、网吧、旅馆等架设视频监控,采集出现过的人脸、车牌等,对于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则通过多角度视频监控感知环境的变化、人员的进出、周界的闯入、行为的异常、同画面人员碰撞分析等,确保对可以视频布控的关键数据采集点都能有相应的视频布控,形成全天候运行的海量的社会治安场景数据采集,构建一个数字化的虚拟社会治安面。
除了视频布控采集,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将使得未来视频前端设备成为安防多种数据的感知采集网关。华为正在研发超级手机,让手机连接一切,成为未来物联应用终端。我相信,摄像机未来也许会成为前端连接一切的社会治安采集终端。
(二)重点对象数据刻画
虽然视频感知手段不是数据采集的唯一入口,但它是当前最成熟和覆盖面最广的城市感知网络。当前的公安户籍、执法、治安、出入境等能通过政府监管手段获取重点关注对象的部分数据,基于相对静态数据的重点对象的“数据画像”远不能满足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对于社会治安管理最为重要的重点关注对象的日常行为、活动范围、社会关系等,则可借助于在主要路口、交易场所、娱乐场所、客运站、地铁、小区出入口、停车场、门禁等关键点建设视频监控网络,补充对重点对象的行为特征、生活习惯、轨迹、同行人等动态数据画像,掌握如经常去什么地方,经常乘什么车,经常跟什么人同行,通过多视频单点智能基础上的的多维视频关联分析,结合其他侦查数据分析可能的落脚点、同伙分析、社会关系分析、异常聚集等。如我们根据多个不同视频画面中的同行人,分析嫌疑人社会关系;通过多人多个视频轨迹,分析可能的聚集情况等;通过多个视频的地点关联、角度关联,分析可能的团伙、轨迹、藏匿点;结合电子轨迹,进行人车关联分析等。
应该说,有针对性地视频大数据采集,结合智能化地视频分析、技战法应用,可更全面地补充真实采集的数据以外的分析数据和推测数据,更好地刻画重点对象的“数据画像”,方便公安部门及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范治安事件的发生。
(三)异常行为数据感知
除了对已知的重点对象的日常活动的“数据画像”外,对于大部分的尚不能掌控的治安威胁,则需要借助于对一些易发生警情的场所进行视频覆盖,对视频监控范围内的刻意躲避、异常奔跑、异常滞留、非法闯入等异常行为进行智能化“数据感知”,并以异常告警中的对象为目标,在主要路口、交易场所、娱乐场所、客运站、地铁、小区出入口、停车场、门禁等关键监控点视频中进行轨迹和同行分析,通过对象的出入时间、地点、场所、乘车、同画面人等分析其可能的落脚点、团伙等,进入更针对性地“数据画像”。
同样,还可以进一步对异常行为关联对象进行“行为感知”,对重点楼层的深夜灯光分析,对昼伏夜出、频繁出入、周边徘徊、长期不出门、频繁被访的异常行为进行分析,实现对可能的制毒、制假售假、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数据感知。
(四)特殊场景数据防控
除了通过重点关注对象本身的行为、习惯、周边环境的视频数据画像和数据感知以外,社会治安管理还需要加强对易受侵害对象的保护,加强在特殊场景下的治安形势的预判,从而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相关的提醒,让城市居民真正感知有个虚拟警察就在他身边。听起来有点不可能的事情,在视频多维采集、情境研判和当前大数据技术的支撑下,能对偏僻路段深夜行走的人通过视频、电子围栏相结合,实现对场景中人员的治安提醒;在深夜,可根据银行自助大厅的偏僻程度,根据自助大厅内的人数情况,通过ATM机或治安APP、短信等提醒取款人主要安全;通过车辆交通控制点过车分析,对长时间行驶的车辆自动推送疲劳驾驶提醒;当事人安全受到潜在威胁时,可通过手机组合按键启动特殊功能录音录像、推动定位信息给视频平台,视频平台及时针对告警点调整摄像机预置位进行视频布防等。
(五)视频防控智能协同
无论如何,视频监控联网所编制的城市治安管理数据采集网络不能替代公安执法,所以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中需要视频监控网络和路面巡逻网络相互补充。在情报主导警务防控的时代,需要结合区域治安形势、警情分析规律、重点关注对象分布、道路拓扑等情况进行治安巡逻警力网络的合理布局,视频守店、路面巡逻守线、机动警力守面。通过视频监控联网,可自动根据路面警力巡逻路线调整视频巡逻的路线,实现视频巡控与路面巡控的智能协同,实现重点布控点警力在岗时视频补位、警力离岗时视频替补。
视频监控就像公安社会治安管理的第三只眼睛和第三只耳朵,可能监控你监控不到的地方、可以刻画你不能获得的信息、可以挖掘你不能感知的异常行为、可以协助你与易受侵害对象互动、可以补充你虚拟治安警力。合理地布局、深度地利用视频资源,就能实现视频监控与社会治安管理的深度协同。
总结而言,近几年公安部主导的视频监控联网已经逐步搭建了部、省、市多级互连的视频监控联网网络,网络条件已经具备,技术条件基本成熟,最缺的还是数据。各级公安确实需要转变视频监控应用思维,不再单方面看重覆盖面,而要从业务本质出发关注视频监控的数据采集本质,通过合理地布局和智能视频应用,真正建立起全国公安的视频数据防控网络,实现社会管理数据化防控。从视频监控到数据防控,将是我国视频监控联网深度应用质的飞跃。随着未来物联感知手段的进一步扩展,更加精准的数据防控时代即将来临。
(供稿:张进飞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