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已颁布且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

津容数〔2010〕194号

各区、县市容委,各区、县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管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效维护公共秩序,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反恐防暴、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我市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市领导要求,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我市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管理功能、实现城市定位的迫切需要。各区、县市容部门和公安分局要在区、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我市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完善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其他建设统筹兼顾,配套进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积极推进,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工作科学实施。在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联网、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点位互补的原则,要基于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以下简称"技防网")中视频监控系统的整体构架进行设计和建设,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实现对我市视频资源的集约化管理。各级市容部门重点围绕繁华地区、景观设施、广场和水域进行视频监控点位建设规划。各级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要交通路口以及易发案部位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建设规划。各单位、各部门在对本地区的点位规划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明确建设任务,科学实施。
  三、协调配合,提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各级市容部门要与各级公安机关做好协调工作,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在组织好"技防网"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齐抓共管,不断深化建设工作。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覆盖范围广,在此项建设工作中,各区、县政府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协调,继续将公共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列入城市建设和管理发展规划,列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分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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